GoVoko 加盟經營者合約條款

版本 v1.0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19日

本條款構成 Jichuang Digital LLC(以下稱「平台」)與申請成為加盟經營者之個人或法人(以下稱「經營者」)之間的加盟合約。 經營者於平台線上簽署時,平台將留存所簽署之條款版本、條款全文雜湊值、簽署姓名、簽署時間、來源 IP 與瀏覽器資訊,作為簽署證明。

條款文字一經修訂即更新版本號;經營者須重新簽署新版條款後,始得繼續使用經營者後台。 請於簽署前完整閱讀本條款全文。

一、定義

  • 平台:Jichuang Digital LLC 所營運之 GoVoko 網站、App 及其後台系統。
  • 經營者:經平台審核通過,取得經營者身分之個人或法人。
  • 加盟角色:經營者於平台建立、經審核通過並上架之 AI 角色。
  • 社群帳號:經營者所有並連動至平台之 Threads、Instagram、Facebook 等帳號。
  • 角色分潤:加盟角色所產生之付費行為,依約定費率分予經營者之金額。
  • 推薦分潤:經由經營者推薦碼進站之用戶,其全站消費依約定費率分予經營者之金額。

二、資格、申請與審核

  • 經營者須年滿 18 歲,或為依法設立且有權簽署本合約之法人。
  • 申請時須提供真實、完整之個人(或法人)資料、自媒體帳號連結與粉絲規模,並完成帳號擁有權驗證。
  • 平台就是否核可保留最終決定權;退件時將附具體理由,經營者得修正後重新提出申請。
  • 簽署本條款為核可之前置要件;未完成簽署者,平台不予核可。

三、經營者帳號不得共用

  • 經營者身分綁定唯一之平台會員帳號,不得共用、出借、出租、轉讓或以任何形式提供第三人使用
  • 平台不提供子帳號或代管機制。經營者如有團隊協作需求,仍應由經營者本人操作並自負全責。
  • 凡以經營者帳號所為之一切行為,均視為經營者本人所為。因帳號共用或外流所生之損害與責任由經營者承擔,平台並得逕行停權。

四、角色之建立、審核與上架

  • 角色須經平台審核通過始得上架角色牆。
  • 角色年齡設定不得低於 18 歲,且不得以未成年之外觀、身分、稱謂或情境呈現。
  • 內容尺度上限由平台核定,經營者僅得於核定上限內自選;要調高須個別申請並經平台同意。
  • 經營者保證角色之人設、名稱、視覺素材與語料為其原創或已取得合法授權,未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
  • 角色不得抄襲、模仿或使人混淆於平台既有角色或第三人之角色;平台得要求更名、更換視覺或予以下架。

五、AI 揭露義務

  • 角色須於平台之角色頁面,以及所連動社群帳號之個人簡介中,明確揭露其為 AI 角色
  • 經營者連動社群帳號時,須確認該帳號簡介已含 AI 揭露文字並於後台勾選確認;該確認紀錄將併同簽署紀錄留存。
  • 各社群平台對 AI 生成內容之標示政策(包含但不限於 Meta、Instagram、Threads、Facebook)由經營者自行遵守並持續追蹤其變更。
  • 因未依前項政策標示所生之限流、停權、內容移除或其他處分,由經營者自行承擔。

六、AI 生成內容對外發言之法律責任歸屬

  • 平台提供之 AI 工具依經營者所設定之人設、語氣、題材與排程產出內容;內容之最終決定權與發布行為歸屬於經營者。
  • 凡以角色名義對外發出之內容(包含貼文、留言回覆、私訊與站內對話),無論係經營者手動送出,或由其自行開啟之自動化功能送出,均視為經營者之對外發言,法律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 內容如涉及不實資訊、誹謗、侵害他人權利、違反法令或違反社群平台規範,經營者應自行處理並負擔全部責任,包括第三人之請求、行政處分與訴訟費用;平台因此受有損害者,經營者應負賠償責任。
  • 平台得(但無義務)對內容進行事前或事後檢視、攔截與下架。平台之檢視不移轉本條之責任歸屬。

七、社群帳號連動與自動化

  • 經營者保證其為所連動社群帳號之合法擁有者,或已取得帳號擁有者明確授權代為操作。
  • 授權範圍以各社群平台官方授權流程中所同意之權限為限。經營者得隨時撤銷授權,撤銷後平台將立即停止以該帳號發布並清除相關權杖。
  • 自動化功能僅於經營者自有帳號之貼文,以及該等貼文所收到之留言上運作;平台不提供、經營者亦不得要求將其用於向未曾互動之第三人貼文發送留言。
  • 各項自動化能力之開放狀態,依平台當時實際取得之社群平台權限而定;平台不保證特定能力於特定時程開放。
  • 為符合社群平台之帳號健康度要求,平台對單一帳號之發布頻率與間隔設有合理上限。

八、禁止導流站外及罰則

  • 經營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平台之用戶或流量導向平台以外之變現管道,包含但不限於:外部網站或網域、通訊軟體帳號(LINE、Telegram、WhatsApp 等)、電話、私下收款、其他內容平台之付費頁面。
  • 前款禁止及於明示與暗示之手法,包含以諧音、全形符號、零寬字元、圖片內文字、分段拆字等方式規避偵測。
  • 平台於內容送出前進行自動偵測:命中高風險樣態者直接攔截不予送出並留存紀錄;命中低風險樣態者留存紀錄供平台檢視。
  • 違反本條者,平台得視情節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暫停自動化功能、暫停或終止角色上架、扣留尚未結算之分潤、終止本合約,並保留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
  • 經營者於後台設定之對外連結(CTA 網址)須經平台審核通過始得使用;未經審核之網址不得對外呈現。

九、分潤、稅務與出款

  • 角色分潤預設為 50%,推薦分潤預設為 10%。實際費率以平台於經營者後台顯示者為準,並於簽署時一併快照留存。
  • 每筆分潤入帳時,均以成交當下之費率計算並快照;日後費率調整不溯及既往。
  • 分潤以實際到帳且未經退款、退刷或爭議扣款之金額為計算基礎。發生退款或爭議扣款時,平台以反向沖銷方式於下期結算扣抵;已出款者於後續期間扣抵。
  • 分潤金額為稅前金額。實際出款時,平台應依所適用之稅法規定辦理扣繳,並得要求經營者補齊必要之稅務文件(包含但不限於身分證明、稅籍資料、扣繳申報所需文件或 W-8BEN 等表單)。經營者未補齊者,平台得暫緩出款且不負遲延責任。
  • 出款門檻、結算週期與出款方式,依平台當時之公告為準。
  • 平台之帳務紀錄為結算依據。經營者對特定筆數有異議者,應於該筆入帳後 60 日內以書面提出。

十、生成成本與用量配額

  • 生成成本採雙軌制:點數制(依實際用量扣點)與訂閱制(包月/包年,由平台吸收生成成本)。
  • 兩種模式均設有每月生成用量上限與角色數量上限,額度與已用量可於後台查詢。
  • 超出上限時,平台得暫停生成服務,直至下一計費週期或經營者另行加購。
  • 因經營者操作所生之生成費用,不因作品未採用而退還;生成失敗且未產出結果者,依平台既有機制退還點數。

十一、資料、隱私與稽核

  • 平台就經營者之申請資料、社群帳號證明、簽署紀錄、稽核事件、收益與用量紀錄予以留存,作為資格審查、帳務結算、爭議處理與法令遵循之用。
  • 平台不存取經營者社群帳號之私訊內容;日後如開放相關功能,須先取得對應平台權限並更新隱私權政策,且由經營者主動開啟後始得為之。
  •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另依平台隱私權政策辦理。

十二、退場與角色續營運(角色內容授權)

  • 經營者得隨時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合約;平台亦得於經營者違反本條款時終止之。
  • 經營者了解並同意:角色一經上架即有用戶付費使用,角色如隨經營者退場而消失,將直接損害已付費用戶之權益。
  • 經營者茲就其加盟角色之人設設定、角色名稱、視覺素材(含頭像、定臉圖及其衍生素材)、語音設定與對話語料, 授予平台一項全球性、永久、不可撤銷、免權利金且可再轉授權之使用、重製、改作、公開傳輸及公開展示權利, 用於在平台上延續該角色之營運。本項授權於本合約終止後繼續有效。
  • 合約終止或經營者退場後:角色由平台接手繼續營運,已付費用戶之權益不受影響;經營者名下之社群連動一律停用(紀錄保留供稽核);自動化功能停止;自終止之日起不再產生新的分潤。
  • 終止前已入帳且狀態為待結算或已確認之分潤,仍依第九條結算與出款;退款沖銷之扣抵不因終止而免除。
  • 平台就角色之後續營運不負繼續使用經營者所提供素材之義務,並得自行調整或停止該角色之營運。

十三、停權、下架與緊急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平台得不經事先通知,暫停經營者之自動化功能、暫停或終止角色上架、停用經營者帳號

  • 違反本條款或平台其他公告之規範。
  • 違反法令或社群平台政策,或有受主管機關、社群平台處分之虞。
  • 角色內容涉及未成年、非自願或其他法所不許之情事。
  • 導流站外之違規累犯達平台設定之門檻。
  • 有損害用戶權益、平台商譽或系統安全之虞。
  • 平台設有自動化緊急停止機制,得就個別經營者立即停止其全部對外自動化行為;經營者於後台可見停止原因。
  • 平台採取前述措施時,得同時扣留尚未結算之分潤,至爭議釐清為止。
  • 經營者對處置有異議者,得於處置後 30 日內以書面提出申訴。

十四、聲明與保證

  • 經營者聲明其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或為依法設立且有權簽署本合約之法人。
  • 經營者保證所提供之資料真實、完整且無隱瞞。
  • 經營者保證其所連動之社群帳號未違反該社群平台之政策,且未使用任何違反該平台服務條款之工具或手法取得追蹤者或互動。

十五、免責與責任限制

  • 平台依現況提供服務,不保證服務不中斷或無錯誤,亦不保證特定之收益、觸及、轉換或社群平台權限之開放時程。
  • 因社群平台之政策變更、權限撤銷、API 變動或第三方服務中斷所致之影響,平台不負賠償責任,但將盡合理努力通知並提供可行之替代方案。
  • 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平台就本合約所負之賠償責任,以爭議事件發生前 6 個月內平台實際支付予經營者之分潤總額為上限;本項限制不適用於平台之故意或重大過失。

十六、條款修訂

  • 條款文字修訂時,平台將更新版本號並通知經營者。
  • 經營者須於下次登入經營者後台時重新簽署新版條款;未完成簽署者,平台得限制其使用後台功能,但不影響已上架角色之營運與既有分潤之結算。

十七、準據法與管轄

  • 本合約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臺灣)法律為準據法。
  • 因本合約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八、聯絡方式

本條款相關問題請聯絡:support@govoko.com

經營者於平台線上簽署本條款,即表示已完整閱讀、理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